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

簽小三流產同意書 總經理被開除

一名柯姓台幹2006年和吳姓女子結婚後,前往中國岳父開設公司擔任總經理,吳女一同前往協助父親及丈夫打拚事業,並先後生下2名子女,不料柯男竟與外遇岳父公司中國籍女員工,不但多次利用出差機會,帶小三同住一房,還一起去日本旅遊,甚至讓小三懷孕,前年2月還簽同意書讓小三人工流產,事後遭岳父開除,吳女也訴請離婚,新北地院認定柯男有過失,今判准2人離婚。

年約30多歲的吳女表示,兩人婚後一同前往父親在中國的公司打拚,她擔任董事長特助,柯男擔任總經理。2011年起,柯男卻和公司擔任日文翻譯的中國女子交往,多次一同出差住公司宿舍不回家,公司員工都知道此事。

去年8月小三跟吳女坦承愛上柯男,吳女憤而帶子女回台,柯男雖遭岳父開除,仍和小三保持聯絡,吳女隨即提起離婚訴訟,不料,今年初柯男竟還去中國找小三,並和小三的父母見面。

柯男則否認外遇,辯稱2人只是一般同事,但法官根據吳女出示柯男與女翻譯的SKYPE對話內容,指2人互稱老公、老婆,並提及「老是在一起呆慣了,你不在也會覺得不習慣」、「以後我們去別的地 方重新開始,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叫你老公,讓你牽我的手」、「為了你,我被別人說是二奶」等等,認定2人已非普通男女朋友,且柯男確實簽署流產同意書,已違背婚姻忠誠,今判准離婚;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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