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

中國首部徵信業法規施行採集個人資訊須本人同意

 自3月15日起,醞釀10年之久的《徵信業管理條例》正式施行。濟南市民蔣博文盼著這一天快點到來。這意味著再等幾年,她因“無心之失”而被徵信機構記錄的“污點”將被永久地抹去。已終止的不良記錄5年後“清空”蔣博文幾年前貸款買了第一套房,但生性“馬大哈”的她經常忘記日期,有了10多條不良拖欠記錄,上了人行濟南分行徵信系統的“黑名單”。這樣一來,不但申辦二套房貸時遇到了麻煩,被“拉黑”的蔣博文連辦信用卡或出國旅遊都要商業調查找貸款行開具“非惡意欠款”證明。由於此前不良記錄的保存期限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,蔣博文不知道要等到何時才能有個“清白之身”。近些年來,徵信在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。個人買房、辦公司、企業貸款等通常都會被要求出具信用報告,甚至一些公司招聘也要求應聘者拿出個人信用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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